在两会上,总理明确提出了要提高个税起征点。从2011年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之后就一直没有变化,最近工商联提出要提高到7000,董明珠甚至提议提高到10000,那么是否个税起征点越高越好?
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初衷是调节收入差距,体现社会公平,但是现在的情况来看没有达到这个目标。低收入的达不到3500不用交税,高收入的自然有n种办法来合理避税,剩下的大多数都是靠死工资的人,据资料显示全国只有2800万人呢在交个人所得税,导致个税等于工资税的说法。
提高个税起征点,每个人呢要交的税自然会减少,但是高收入群体减少的税额要比低收入群体减少的税额多很多。最终两者之间的收入差距还是会扩大,违背了调解贫富差距的初衷。
个人所得税在国家总税收中的比重虽然在逐年下降,但是比重一直在6%左右,个税的减少别的税收会增加,会通过其他的途径来增加总的税收收入,个税降了,别的地方交税会增加。或者减少社会公共的社会福利,不管是哪种途径,对低收入群体来说都不是一个好消息。
提高个税起征点的额度听起来很舒服,但是只并没有真正给低收入群体带来更多的福利,调节贫富差距知识落在口头上,提高个税起征点额度,不如提高工资收入来的更实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