课后服务是属于学校教育的延伸,是为了解决放学早下班晚“时间差”问题而衍生的一种服务,为学生托管、作业辅导、文体活动、娱乐游戏、兴趣培养、社会实践等提供的服务统称为“课后服务”。学校开展课后服务,可以收取费用合理吗?针对这个问题,笔者觉得应该先让大家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。
1、课后服务国家政策允许的吗?
课后服务是国家政策允许的,这是专门解决“三点半”放学后家长无人接送的矛盾而采取延长学生在校时间的一个新举措。2017年2月,教育部办公厅颁发了《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基一厅[2017]2号)文件,并强调各地要
2、课后服务的目的是什么?
《意见》指出,课后教育的目的是为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、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,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、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。
3、学校在课后服务中应承担什么作用?
《意见》指出,中小学校是课后服务主渠道,要求广大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在管理、人员、场地、资源等方面的优势,积极作为,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。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,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学校、社区、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,做好课后服务工作。
4、课后服务的参与方式和服务内容是什么?
参与方式: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,建立家长申请、班级审核、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。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。
服务内容: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、自主阅读、体育,以及娱乐游戏、拓展训练、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,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“补课”。
据云南网报道:海源小学引进了校外教育机构,开展了象棋、剪纸、舞蹈、书法、篮球等162门兴趣类课程,家长和学生都非常开心。由于校外培训机构不熟悉学生情况,学校还专门为每位授课老师安排了一名校内管理员。昭宗小学则挑选了专科组的老师承担,发挥专业优势,每周开设3门选修课,同时由校外机构承担2门选修课。
5、所需要资金如何解决?
《意见》要求,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,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。要积极向本地区党委、政府汇报,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,争取资金支持,通过“政府购买服务”“财政补贴”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、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,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。(注意,此处说的是不能乱收费,而不是不能收费。)
在海源小学的问卷调查中,仅有15%的家长认为孩子的第二课堂应该由家长买单,75%的家长认为应该由政府和家长共同承担,10%的家长希望政府部门帮助解决课后服务的费用问题。
6、课后服务如果不收费,会有什么不良影响?
一是课后服务是为需要服务的学生和家长提供的,不需要服务的学生和家长就可以不参加。如果不收费,有可能不需要服务的学生也会加入,增加工作量,同时增加费用。二是不收费,有可能全部学生参与,这样相当于统一延长了教育时间,给想补课的老师创造的机会,造成学生负担增加。三是不收费,家长和学生会觉得课后教育就是延长时间,不会珍惜这个时联段的学习机会。
综上所述:课后服务是为学生和家长服务的行为,是家长和学生自愿参与的一种服务方式,也是国家允许的一种教育服务方式。它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。既然是服务,就必然会产生费用。若全部由政府买单,会给当地财政带来很大困绕。笔者认为,由家长和政府共同承担,则是比较可行的一种方式。学校课后服务的费用,肯定比校外培训机构的费用低。这既解决了家长的经济压力,也解决了家长不能按时接学生的困难,同时学生也获得了开心和快乐。因此,个人认为,根据学生家长自愿收取一定的课外服务费是合理的,既可减轻财政负担,让真正需要服务的学生和家长参加,又可解决学生放学无人接受的难题,一举两得。